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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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er0929 發(fā)布時間:2011-07-29 10:39: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UCD GB 50150-91 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發(fā)布 1992-07-01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1.0.1條 為適應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的需要,促進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特制訂本標準。 第1.0.2條 本標準適用于500kV及以下新安裝電氣設備的交接試驗。本標準不適用于安裝在煤礦井下或其它有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 第1.0.3條 斷電保護、自動、遠動、通訊、測量、整流裝置以及電氣設備的機械部分等的交接試驗,應分別按有關標準或規(guī)范的規(guī)定進行。 第1.0.4條 電氣設備應按照本標準進行耐壓試驗,但對110kV及以上的電氣設備,當本標準條款沒有規(guī)定時,可不進行交流耐壓試驗。 交流耐壓試驗時加至試驗標準電壓后的持續(xù)時間,無特殊說明時,應為1min。 耐壓試驗電壓值以額定電壓的倍數計算時,發(fā)電機和電動機應按銘牌額定電壓計算,電纜可按電纜額定電壓計算。 非標準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其交流耐壓試驗電壓值,當沒有規(guī)定時,可根據本標準規(guī)定的相鄰電壓等級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計算。 進行絕緣試驗時,除制造廠裝配的成套設備外,宜將連接在一起的各種設備分離開來單獨試驗。同一試驗標準的設備可以連在一起試驗。為便于現場試驗工作,已有出廠試驗記錄的同一電壓等級不同試驗標準的電氣設備,在單獨試驗有困難時,也可以連在一起進行試驗。試驗標準應采用連接的各種設備中的最低標準。 油浸式變壓器、電抗器及消弧線圈的絕緣試驗應在充滿合格油靜置一定時間,待氣泡消除后方可進行。靜置時間按產品要求,當制造廠無規(guī)定時,對電壓等級為500kV的,須靜置72h以上;220~330kV的為48h以上;110kV及以下的 為24h以上。 第1.0.5條 進行電氣絕緣的測量和試驗時,當只有個別項目達不到本標準的規(guī)定時,則應根據全面的試驗記錄進行綜合判斷,經綜合判斷認為可以投入運行者,可以投入運行。 第1.0.6條 當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與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不同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確定試驗電壓的標準: 一、采用額定電壓較高的電氣設備在于加強絕緣時,應按照設備的額定電壓的試驗標準進行; 二、采用較高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在于滿足產品通用性及機械強度的要求時,可以按照設備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的試驗標準進行; 三、采用較高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在于滿足高海拔地區(qū)要求時,應在安裝地點按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環(huán)境溫度的影響,對油浸式變壓器、電抗器及消弧線圈,應以變壓器、電抗器及消弧線圈的上層油溫作為測試溫度。 本標準中使用常溫為10~40℃;運行溫度為75℃。 第1.0.8條 本標準中所列的絕緣電阻測量,應使用60s的絕緣電阻值;吸收比的測量應使用60s與15s絕緣電阻值的比值;極化指數應為10min與1min的絕緣電阻值的比值。 第1.0.9條 多繞組設備進行絕緣試驗時,非被試繞組應予短路接地。 第1.0.10條 測量絕緣電阻時,采用兆歐表的電壓等級,在本標準未作特殊規(guī)定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100V以下的電氣設備或回路,采用250V兆歐表; 二、500V以下至100V的電氣設備或回路,采用500V兆歐表; 三、3000V以下至500V的電氣設備或回路,采用1000V兆歐表; 四、10000V以下至3000V的電氣設備或回路,采用2500V兆歐表; 五、10000V及以上的電氣設備或回路,采用2500V或5000V兆歐表。 第1.0.11條 本標準的高壓試驗方法,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高電壓試驗技術》的規(guī)定進行。 第二章 同步發(fā)電機及調相機 第2.0.1條 容量6000kW及以上的同步發(fā)電機及調相機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定子繞組的絕緣電阻和吸收比; 二、測量定子繞組的直流電阻; 三、定子繞組直流耐壓試驗和泄漏電流測量; 四、定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 五、測量轉子繞組的絕緣電阻; 六、測量轉子繞組的直流電阻; 七、轉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 八、測量發(fā)電機或勵磁機的勵磁回路連同所連接設備的絕緣電阻,不包括發(fā)電機轉子和勵磁機電樞; 九、發(fā)電機或勵磁機的勵磁回路連同所連接設備的交流耐壓試驗,不包括發(fā)電機轉子和勵磁機電樞; 十、定子鐵芯試驗; 十一、測量發(fā)電機、勵磁機的絕緣軸承和轉子進水支座的絕緣電阻; 十二、測量埋入式測溫計的絕緣電阻并校驗溫度誤差; 十三、測量滅磁電阻器、自同期電阻器的直流電阻; 十四、測量超瞬態(tài)電抗和負序電抗; 十五、測量轉子繞組的交流阻抗和功率損耗; 十六、測錄三相短路特性曲線; 十七、測錄空載特性曲線; 十八、測量發(fā)電機定子開路時的滅磁時間常數; 十九、測量發(fā)電機自動滅磁裝置分閘后的定子殘壓; 二十、測量相序; 二十一、測量軸電壓。 注:①容量6000kW以下、電壓1kV以上的同步發(fā)電機應進行除第十四款以外的其余各款的試驗。 ②電壓1kV及以下的同步發(fā)電機不論其容量大小,均應按本條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二十、二十一款進行試驗。 ③無起動電動機的同步調相機或調相機的起動電動機只允許短時運行者,可不進行本條第十六、十七款的試驗。 第2.0.2條 測量定子繞組的絕緣電阻和吸收比,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各相絕緣電阻的不平衡系數不應大于2; 二、吸收比:對瀝青浸膠及烘卷云母絕緣不應小于1.3;對環(huán)氧粉云母絕緣不應小于1.6。 注:①進行交流耐壓試驗前,電機繞組的絕緣應滿足第一、二款的要求。 ②水內冷電機應在消除剩水影響的情況下進行。 ③交流耐壓試驗合格的電機,當其絕緣電阻在接近運行溫度、環(huán)氧粉云母絕緣的電機則在常溫下不低于其額定電壓每千伏1MΩ時,可不經干燥投入運行。但在投運前不應再拆開端蓋進行內部作業(yè)。 ④對水冷電機,應測量匯水管及引水管的絕緣電阻。阻值應符合制造廠的規(guī)定。 第2.0.3條 測量定子繞組的直流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直流電阻應在冷狀態(tài)下測量,測量時繞組表面溫度與周圍空氣溫度之差應在±3℃的范圍內; 二、各相或各分支繞組的直流電阻,在校正了由于引線長度不同而引起的誤差后,相互間差別不應超過其最小值的2%;與產品出廠時測得的數值換算至同溫度下的數值比較,其相對變化也不應大于2%。 第2.0.4條 定子繞組直流耐壓試驗和泄漏電流測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試驗電壓為電機額定電壓的3倍。 二、試驗電壓按每級0.5倍額定電壓分階段升高,每階段停留1min,并記錄泄漏電流;在規(guī)定的試驗電壓下,泄漏電流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各相泄漏電流的差別不應大于最小值的50%,當最大泄漏電流在20μA以下,各相間差值與出廠試驗值比較不應有明顯差別; 2.泄漏電流不應隨時間延長而增大; 當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之一時,應找出原因,并將其消除。 3.泄漏電流隨電壓不成比例地顯著增長時,應及時分析。 三、氫冷電機必須在充氫前或排氫后且含氫量在3%以下時進行試驗,嚴禁在置換氫過程中進行試驗。 四、水內冷電機試驗時,宜采用低壓屏蔽法。 第2.0.5條 定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所采用的電壓,應符合表2.0.5的規(guī)定?,F場組裝的水輪發(fā)電機定子繞組工藝過程中的絕緣交流耐壓試驗,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水輪發(fā)電機組安裝技術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水內冷電機在通水情況下進行試驗,水質應合格;氫冷電機必須在充氫前或排氫后且含氫量在3%以下時進行試驗,嚴禁在置換氫過程中進行。 表 2.0.5 定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 容 量(kW) 額定電壓(V) 試驗電壓(V) 10000以下 36以上 1.5Un+750 10000及以上 3150~6300 1.875Un 6300以上 1.5Un+2250 注:Un為發(fā)電機額定電壓。 第2.0.6條 測量轉子繞組的絕緣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轉子繞組的絕緣電阻值不宜低于0.5MΩ; 二、水內冷轉子繞組使用500V及以下兆歐表或其它儀器測量,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5000Ω; 三、當發(fā)電機定子繞組絕緣電阻已符合起動要求,而轉子繞組的絕緣電阻值不低于2000Ω時,可允許投入運行; 四、可在電機額定轉速時超速試驗前、后測量轉子繞組的絕緣電阻; 五、測量絕緣電阻時采用兆歐表的電壓等級,當轉子繞組額定電壓為200V以上,采用2500V兆歐表;200V及以下,采用1000V兆歐表。 第2.0.7條 測量轉子繞組的直流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應在冷狀態(tài)下進行,測量時繞組表面溫度與周圍空氣溫度之差應在±3℃的范圍內。測量數值與產品出廠數值換算至同溫度下的數值比較,其差值不應超過 2%; 二、顯極式轉子繞組,應對各磁極繞組進行測量;當誤差超過規(guī)定時,還應對各磁極繞組間的連接點電阻進行測量。 第2.0.8條 轉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整體到貨的顯極式轉子,試驗電壓應為額定電壓的7.5倍,且不應低于1200V; 二、工地組裝的顯極式轉子,其單個磁極耐壓試驗應按制造廠規(guī)定進行。組裝后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額定勵磁電壓為500V及以下,為額定勵磁電壓的10倍,并不應低于1500V; 2.額定勵磁電壓為500V以上,為額定勵磁電壓的2倍加4000V。 三、隱極式轉子繞組不進行交流耐壓試驗,可采用2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來代替。 第2.0.9條 測量發(fā)電機和勵磁機的勵磁回路連同所連接設備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0.5MΩ。回路中有電子元器件設備的,試驗時應將插件拔出或將其兩端短 接。 注:不包括發(fā)電機轉子和勵磁機電樞的絕緣電阻測量。 第2.0.10條 發(fā)電機和勵磁機的勵磁回路連同所連接設備的交流耐壓試驗,其試驗電壓應為1000V;水輪發(fā)電機的靜止可控硅勵磁的試驗電壓,應按第2.0.8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進行;回路中有電子元器件設備的,試驗時應將插件拔出或將其兩端 短接。 注:不包括發(fā)電機轉子和勵磁機電樞的交流耐壓試驗。 第2.0.11條 定子鐵芯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采用0.8~1.0T的磁通密度進行試驗。當各點溫度按1.0T磁通密度折算時,鐵芯齒部的最高溫升不應超過45℃;各齒的最大溫度差不應超過30℃。新機的鐵芯齒部溫升不應超過25℃,溫差不應超過15℃;試驗持續(xù)時間為90min。 二、當制造廠已進行過試驗,且有出廠試驗報告時,可不進行試驗。 第2.0.12條 測量發(fā)電機、勵磁機的絕緣軸承和轉子進水支座的絕緣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應在裝好油管后,采用10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0.5MΩ; 二、對氫冷發(fā)電機應測量內、外擋油蓋的絕緣電阻,其值應符合制造廠的規(guī) 定。 第2.0.13條 測量檢溫計的絕緣電阻并校驗溫度誤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采用250V兆歐表測量; 二、檢溫計指示值誤差不應超過制造廠規(guī)定值。 第2.0.14條 測量滅磁電阻器、自同步電阻器的直流電阻,應與銘牌數值比較,其差值不應超過10%。 第2.0.15條 超瞬態(tài)電抗和負序電抗,當無制造廠型式試驗數據時,應進行測 量。 第2.0.16條 測量轉子繞組的交流阻抗和功率損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應在靜止狀態(tài)下的定子膛內、膛外和在超速試驗前、后的額定轉速下分別測量; 二、對于顯極式電機,可在膛外對每一磁極繞組進行測量。測量數值相互比較應無明顯差別; 三、試驗時施加電壓的峰值不應超過額定勵磁電壓值。 第2.0.17條 測量三相短路特性曲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測量的數值與產品出廠試驗數值比較,應在測量誤差范圍以內; 二、對于發(fā)電機變壓器組,當發(fā)電機本身的短路特性有制造廠出廠試驗報告時,可只錄取整個機組的短路特性,其短路點應設在變壓器高壓側。 第2.0.18條 測量空載特性曲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測量的數值與產品出廠試驗數值比較,應在測量誤差范圍以內; 二、在額定轉速下試驗電壓的最高值,對于汽輪發(fā)電機及調相機應為定子額定電壓值的130%,對于水輪發(fā)電機應為定子額定電壓值的150%,但均不應超過額定勵磁電流; 三、當電機有匝間絕緣時,應進行匝間耐壓試驗,在定子額定電壓值的130%下或定子最高電壓下持續(xù)5min; 四、對于發(fā)電機變壓器組,當發(fā)電機本身的空載特性及匝間耐壓有制造廠出廠試驗報告時,可不將發(fā)電機從機組拆開作發(fā)電機的空載特性,而只作發(fā)電機變壓器組的整組空載特性,電壓加至定子額定電壓值的105%。 第2.0.19條 在發(fā)電機空載額定電壓下測錄發(fā)電機定子開路時的滅磁時間常數。對發(fā)電機變壓器組,可帶空載變壓器同時進行。 第2.0.20條 發(fā)電機在空載額定電壓下自動滅磁裝置分閘后測量定子殘壓。 第2.0.21條 測量發(fā)電機的相序必須與電網相序一致。 第2.0.22條 測量軸電壓,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分別在空載額定電壓時及帶負荷后測定; 二、汽輪發(fā)電機的軸承油膜被短路時,轉子兩端軸上的電壓宜等于軸承與機座間的電壓; 三、水輪發(fā)電機應測量軸對機座的電壓。 第三章 直 流 電 機 第3.0.1條 直流電機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勵磁繞組和電樞的絕緣電阻; 二、測量勵磁繞組的直流電阻; 三、測量電樞整流片間的直流電阻; 四、勵磁繞組和電樞的交流耐壓試驗; 五、測量勵磁可變電阻器的直流電阻; 六、測量勵磁回路連同所有連接設備的絕緣電阻; 七、勵磁回路連同所有連接設備的交流耐壓試驗; 八、檢查電機繞組的極性及其連接的正確性; 九、調整電機炭刷的中性位置; 十、測錄直流發(fā)電機的空載特性和以轉子繞組為負載的勵磁機負載特性曲線。 注:6000kW以上同步發(fā)電機及調相機的勵磁機,應按本條全部項目進行試驗。其余直流電機按本條第一、二、五、六、八、九、十款進行。 第3.0.2條 測量勵磁繞組和電樞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0.5MΩ。 第3.0.3條 測量勵磁繞組的直流電阻值,與制造廠數值比較,其差值不應大于2%。 第3.0.4條 測量電樞整流片間的直流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對于疊繞組,可在整流片間測量;對于波繞組,測量時兩整流片間的距離等于換向器節(jié)距;對于蛙式繞組,要根據其接線的實際情況來測量其疊繞組和波繞組的片間直流電阻。 二、相互間的差值不應超過最小值的10%,由于均壓線或繞組結構而產生的有規(guī)律的變化時,可對各相應的片間進行比較判斷。 第3.0.5條 勵磁繞組對外殼和電樞繞組對軸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應為額定電壓的1.5倍加750V,并不應小于1200V。 第3.0.6條 測量勵磁可變電阻器的直流電阻值,與產品出廠數值比較,其差值不應超過10%。調節(jié)過程中應接觸良好,無開路現象,電阻值變化應有規(guī)律性。 第3.0.7條 測量勵磁回路連同所有連接設備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0.5MΩ。 注:不包括勵磁調節(jié)裝置回路的絕緣電阻測量。 第3.0.8條 勵磁回路連同所有連接設備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值,應為1000V。 注:不包括勵磁調節(jié)裝置回路的交流耐壓試驗。 第3.0.9條 檢查電機繞組的極性及其連接,應正確。 第3.0.10條 調整電機炭刷的中性位置,應正確,滿足良好換向要求。 第3.0.11條 測錄直流發(fā)電機的空載特性和以轉子繞組為負載的勵磁機負載特性曲線,與產品的出廠試驗資料比較,應無明顯差別。勵磁機負載特性宜在同步發(fā)電機空載和短路試驗時同時測錄。 第四章 中頻發(fā)電機 第4.0.1條 中頻發(fā)電機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繞組的絕緣電阻; 二、測量繞組的直流電阻; 三、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 四、測錄空載特性曲線; 五、測量相序。 第4.0.2條 測量繞組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0.5MΩ。 第4.0.3條 測量繞組的直流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各相或各分支的繞組直流電阻值,與出廠數值比較,相互差別不應超過 2%; 二、測得的勵磁繞組直流電阻值與出廠數值比較,應無明顯差別。 第4.0.4條 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值,應為出廠試驗電壓值的75%。 第4.0.5條 測錄空載特性曲線,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試驗電壓最高升至產品出廠試驗數值為止,所測得的數值與出廠數值比較,應無明顯差別; 二、永磁式中頻發(fā)電機只測錄發(fā)電機電壓與轉速的關系曲線,所測得的曲線與制造廠出廠數值比較,應無明顯差別。 第4.0.6條 測量相序,其電機出線端子標號應與相序一致。 第五章 交流電動機 第5.0.1條 交流電動機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繞組的絕緣電阻和吸收比; 二、測量繞組的直流電阻; 三、定子繞組的直流耐壓試驗和泄漏電流測量; 四、定子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 五、繞線式電動機轉子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 六、同步電動機轉子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 七、測量可變電阻器、起動電阻器、滅磁電阻器的絕緣電阻; 八、測量可變電阻器、起動電阻器、滅磁電阻器的直流電阻; 九、測量電動機軸承的絕緣電阻; 十、檢查定子繞組極性及其連接的正確性; 十一、電動機空載轉動檢查和空載電流測量。 注:電壓1000V以下,容量100kW以下的電動機,可按本條第一、七、十、十一款進行試驗。 第5.0.2條 測量繞組的絕緣電阻和吸收比,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額定電壓為1000V以下,常溫下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0.5MΩ;額定電壓為1000V及以上,在運行溫度時的絕緣電阻值,定子繞組不應低于每千伏1MΩ,轉子繞組不應低于每千伏0.5MΩ。絕緣電阻溫度換算可按本標準附錄二的規(guī)定進 行。 二、1000V及以上的電動機應測量吸收比。吸收比不應低于1.2,中性點可拆開的應分相測量。 注:①進行交流耐壓試驗時,繞組的絕緣應滿足本條第一、二款的要求。 ②交流耐壓試驗合格的電動機,當其絕緣電阻值在接近運行溫度、環(huán)氧粉云母絕緣的電動機則在常溫下不低于其額定電壓每千伏1MΩ時,可以投入運行。但在投運前不應再拆開端蓋進行內部作業(yè)。 第5.0.3條 測量繞組的直流電阻,應符合下述規(guī)定: 1000V以上或容量100kW以上的電動機各相繞組直流電阻值相互差別不應超過其最小值的2%,中性點未引出的電動機可測量線間直流電阻,其相互差別不應超過其最小值的1%。 第5.0.4條 定子繞組直流耐壓試驗和泄漏電流測量,應符合下述規(guī)定: 1000V以上及1000kW以上、中性點連線已引出至出線端子板的定子繞組應分相進行直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為定子繞組額定電壓的3倍。在規(guī)定的試驗電壓下,各相泄漏電流的值不應大于最小值的100%;當最大泄漏電流在20μA以下時,各相間應無明顯差別。試驗時的注意事項,應符合本標準第2.0.4條的有關規(guī) 定。 第5.0.5條 定子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應符合表5.0.5的規(guī)定。 第5.0.6條 繞線式電動機的轉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應符合表5.0.6的規(guī) 定。 表 5.0.5 電動機定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 額定電壓 (kV) 3 6 10 試驗電壓 (kV) 5 10 16 表 5.0.6 繞線式電動機轉子繞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 轉子工況 試驗電壓(V) 不可逆的 1.5Uk+750 可逆的 3.0Uk+750 注:Uk為轉子靜止時,在定子繞組上施加額定電壓,轉子繞組開路時測得的電壓。 第5.0.7條 同步電動機轉子繞組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值為額定勵磁電壓的7.5倍,且不應低于1200V,但不應高于出廠試驗電壓值的75%。 第5.0.8條 可變電阻器、起動電阻器、滅磁電阻器的絕緣電阻,當與回路一起測量時,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0.5MΩ。 第5.0.9條 測量可變電阻器、起動電阻器、滅磁電阻器的直流電阻值,與產品出廠數值比較,其差值不應超過10%;調節(jié)過程中應接觸良好,無開路現象,電阻值的變化應有規(guī)律性。 第5.0.10條 測量電動機軸承的絕緣電阻,當有油管路連接時,應在油管安裝后,采用10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0.5MΩ。 第5.0.11條 檢查定子繞組的極性及其連接應正確。中性點未引出者可不檢查極性。 第5.0.12條 電動機空載轉動檢查的運行時間可為2h,并記錄電動機的空載電流。當電動機與其機械部分的連接不易拆開時,可連在一起進行空載轉動檢查試 驗。 第六章 電力變壓器 第6.0.1條 電力變壓器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直流電阻; 二、檢查所有分接頭的變壓比; 三、檢查變壓器的三相接線組別和單相變壓器引出線的極性; 四、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絕緣電阻、吸收比或極化指數; 五、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 六、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直流泄漏電流; 七、繞組連同套管的交流耐壓試驗; 八、繞組連同套管的局部放電試驗; 九、測量與鐵芯絕緣的各緊固件及鐵芯接地線引出套管對外殼的絕緣電阻; 十、非純瓷套管的試驗; 十一、絕緣油試驗; 十二、有載調壓切換裝置的檢查和試驗; 十三、額定電壓下的沖擊合閘試驗; 十四、檢查相位; 十五、測量噪音。 注:①1600kVA以上油浸式電力變壓器的試驗,應按本條全部項目的規(guī)定進 行。 ②1600kVA及以下油浸式電力變壓器的試驗,可按本條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四款的規(guī)定進行。 ③干式變壓器的試驗,可按本條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規(guī)定進行。 ④變流、整流變壓器的試驗,可按本條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規(guī)定進行。 ⑤電爐變壓器的試驗,可按本條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規(guī)定進行。 ⑥電壓等級在35kV及以上的變壓器,在交接時,應提交變壓器及非純瓷套管的出廠試驗記錄。 第6.0.2條 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直流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測量應在各分接頭的所有位置上進行; 二、1600kVA及以下三相變壓器,各相測得值的相互差值應小于平均值的4%,線間測得值的相互差值應小于平均值的2%;1600kVA以上三相變壓器,各相測得值的相互差值應小于平均值的2%;線間測得值的相互差值應小于平均值的 1%; 三、變壓器的直流電阻,與同溫下產品出廠實測數值比較,相應變化不應大于2%; 四、由于變壓器結構等原因,差值超過本條第二款時,可只按本條第三款進行比較。 第6.0.3條 檢查所有分接頭的變壓比,與制造廠銘牌數據相比應無明顯差別,且應符合變壓比的規(guī)律;電壓等級在220kV及以上的電力變壓器,其變壓比的允許誤差在額定分接頭位置時為±0.5%。 第6.0.4條 檢查變壓器的三相接線組別和單相變壓器引出線的極性,必須與設計要求及銘牌上的標記和外殼上的符號相符。 第6.0.5條 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絕緣電阻、吸收比或極化指數,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產品出廠試驗值的70%。 二、當測量溫度與產品出廠試驗時的溫度不符合時,可按表6.0.5換算到同一溫度時的數值進行比較。 表 6.0.5 油浸式電力變壓器絕緣電阻的溫度換算系數 溫度差K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換算系數A 1.2 1.5 1.8 2.3 2.8 3.4 4.1 5.1 6.2 7.5 9.2 11.2 注:表中K為實測溫度減去20℃的絕對值。 當測量絕緣電阻的溫度差不是表中所列數值時,其換算系數A可用線性插入法確定,也可按下述公式計算: (6.0.5-1) 校正到20℃時的絕緣電阻值可用下述公式計算: 當實測溫度為20℃以上時: (6.0.5-2) 當實測溫度為20℃以下時: (6.0.5-3) 式中 R20——校正到20℃時的絕緣電阻值(MΩ); Rt——在測量溫度下的絕緣電阻值(MΩ)。 三、變壓器電壓等級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4000kVA及以上時,應測量吸收比。吸收比與產品出廠值相比應無明顯差別,在常溫下不應小于1.3。 四、變壓器電壓等級為220kV及以上且容量為120MVA及以上時,宜測量極化指數。測得值與產品出廠值相比,應無明顯差別。 第6.0.6條 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當變壓器電壓等級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8000kVA及以上時,應測量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 二、被測繞組的tgδ值不應大于產品出廠試驗值的130%; 三、當測量時的溫度與產品出廠試驗溫度不符合時,可按表6.0.6換算到同一溫度時的數值進行比較。 表 6.0.6 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溫度換算系數 溫度差K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換算系數A 1.15 1.3 1.5 1.7 1.9 2.2 2.5 2.9 3.3 3.7 注:表中K為實測溫度減去20℃的絕對值。 當測量時的溫度差不是表中所列數值時,其換算系數A可用線性插入法確定,也可按下述公式計算: (6.0.6-1) 校正到20℃時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可用下述公式計算: 當測量溫度在20℃以上時: (6.0.6-2) 當測量溫度在20℃以下時: (6.0.6-3) 式中 tgδ20——校正到20℃時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 tgδt——在測量溫度下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 第6.0.7條 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直流泄漏電流,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當變壓器電壓等級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10000kVA及以上時,應測量直流泄漏電流; 二、試驗電壓標準應符合表6.0.7的規(guī)定。當施加試驗電壓達1min時,在高壓端讀取泄漏電流。泄漏電流值不宜超過本標準附錄三的規(guī)定。 表6.0.7 油浸式電力變壓器直流泄漏試驗電壓標準 繞組額定電壓(kV) 6~10 20~35 63~330 500 直流試驗電壓(kV) 10 20 40 60 注:①繞組額定電壓為13.8kV及15.75kV時,按10kV級標準;18kV時,按20kV級標準。 ②分級絕緣變壓器仍按被試繞組電壓等級的標準。 第6.0.8條 繞組連同套管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容量為8000kVA以下、繞組額定電壓在110kV以下的變壓器,應按本標準附錄一試驗電壓標準進行交流耐壓試驗; 二、容量為8000kVA及以上、繞組額定電壓在110kV以下的變壓器,在有試驗設備時,可按本標準附錄一試驗電壓標準進行交流耐壓試驗。 第6.0.9條 繞組連同套管的局部放電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電壓等級為500kV的變壓器宜進行局部放電試驗,實測放電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預加電壓為 。 2.測量電壓在 下,時間為30min,視在放電量不宜大于300pC。 3.測量電壓在 下,時間為30min,視在放電量不宜大于500pC。 4.上述測量電壓的選擇,按合同規(guī)定。 注:Um均為設備的最高電壓有效值。 二、電壓等級為220kV及330kV的變壓器,當有試驗設備時宜進行局部放電試驗。 三、局部放電試驗方法及在放電量超出上述規(guī)定時的判斷方法,均按現行國家標準《電力變壓器》中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6.0.10條 測量與鐵芯絕緣的各緊固件及鐵芯接地線引出套管對外殼的絕緣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進行器身檢查的變壓器,應測量可接觸到的穿芯螺栓、軛鐵夾件及綁扎鋼帶對鐵軛、鐵芯、油箱及繞組壓環(huán)的絕緣電阻; 二、采用2500V兆歐表測量,持續(xù)時間為1min,應無閃絡及擊穿現象; 三、當軛鐵梁及穿芯螺栓一端與鐵芯連接時,應將連接片斷開后進行試驗; 四、鐵芯必須為一點接地;對變壓器上有專用的鐵芯接地線引出套管時,應在注油前測量其對外殼的絕緣電阻。 第6.0.11條 非純瓷套管的試驗,應按本標準第十五章“套管”的規(guī)定進行。 第6.0.12條 絕緣油的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絕緣油試驗類別應符合本標準表19.0.2的規(guī)定;試驗項目及標準應符合表19.0.1的規(guī)定。 二、油中溶解氣體的色譜分析,應符合下述規(guī)定: 電壓等級在63kV及以上的變壓器,應在升壓或沖擊合閘前及額定電壓下運行24h后,各進行一次變壓器器身內絕緣油的油中溶解氣體的色譜分析。兩次測得的氫、乙炔、總烴含量,應無明顯差別。試驗應按現行國家標準《變壓器油中溶解氣體分析和判斷導則》進行。 三、油中微量水的測量,應符合下述規(guī)定: 變壓器油中的微量水含量,對電壓等級為110kV的,不應大于20ppm;220~330kV的,不應大于15ppm;500kV的,不應大于10ppm。 注:上述ppm值均為體積比。 四、油中含氣量的測量,應符合下述規(guī)定: 電壓等級為500kV的變壓器,應在絕緣試驗或第一次升壓前取樣測量油中的含氣量,其值不應大于1%。 第6.0.13條 有載調壓切換裝置的檢查和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在切換開關取出檢查時,測量限流電阻的電阻值,測得值與產品出廠數值相比,應無明顯差別。 二、在切換開關取出檢查時,檢查切換開關切換觸頭的全部動作順序,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三、檢查切換裝置在全部切換過程中,應無開路現象;電氣和機械限位動作正確且符合產品要求;在操作電源電壓為額定電壓的85%及以上時,其全過程的切換中應可靠動作。 四、在變壓器無電壓下操作10個循環(huán)。在空載下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檢查切換裝置的調壓情況,其三相切換同步性及電壓變化范圍和規(guī)律,與產品出廠數據相比,應無明顯差別。 五、絕緣油注入切換開關油箱前,其電氣強度應符合本標準表19.0.1的規(guī)定。 第6.0.14條 在額定電壓下對變壓器的沖擊合閘試驗,應進行5次,每次間隔時間宜為5min,無異常現象;沖擊合閘宜在變壓器高壓側進行;對中性點接地的電力系統(tǒng),試驗時變壓器中性點必須接地;發(fā)電機變壓器組中間連接無操作斷開點的變壓器,可不進行沖擊合閘試驗。 第6.0.15條 檢查變壓器的相位必須與電網相位一致。 第6.0.16條 電壓等級為500kV的變壓器的噪音,應在額定電壓及額定頻率下測量,噪音值不應大于80dB(A),其測量方法和要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變壓器和電抗器的聲級測定》的規(guī)定進行。 第七章 電抗器及消弧線圈 第7.0.1條 電抗器及消弧線圈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直流電阻; 二、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絕緣電阻、吸收比或極化指數; 三、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 四、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直流泄漏電流; 五、繞組連同套管的交流耐壓試驗; 六、測量與鐵芯絕緣的各緊固件的絕緣電阻; 七、絕緣油的試驗; 八、非純瓷套管的試驗; 九、額定電壓下沖擊合閘試驗; 十、測量噪音; 十一、測量箱殼的振動; 十二、測量箱殼表面的溫度分布。 注:①干式電抗器的試驗項目可按本條第一、二、五、九款規(guī)定進行。 ②消弧線圈的試驗項目可按本條第一、二、五、六款規(guī)定進行;對35kV及以上油浸式消弧線圈應增加第三、四、七、八款。 ③油浸式電抗器的試驗項目可按本條第一、二、五、六、七、九款規(guī)定進行;對35kV及以上電抗器應增加第三、四、八、十、十一、十二款。 ④電壓等級在35kV及以上的油浸電抗器,還應在交接時提交電抗器及非純瓷套管的出廠試驗記錄。 第7.0.2條 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直流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測量應在各分接頭的所有位置上進行; 二、實測值與出廠值的變化規(guī)律應一致; 三、三相電抗器繞組直流電阻值相間差值不應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 四、電抗器和消弧線圈的直流電阻,與同溫下產品出廠值比較相應變化不應大于2%。 第7.0.3條 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絕緣電阻、吸收比或極化指數,應符合本標準第6.0.5條的規(guī)定。 第7.0.4條 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應符合本標準第6.0.6條的規(guī)定。 第7.0.5條 測量繞組連同套管的直流泄漏電流,應符合本標準第6.0.7條的規(guī) 定。 第7.0.6條 繞組連同套管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額定電壓在110kV以下的消弧線圈、干式或油浸式電抗器均應進行交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應符合本標準附錄一的規(guī)定; 二、對分級絕緣的耐壓試驗電壓標準,應按接地端或其末端絕緣的電壓等級來進行。 第7.0.7條 測量與鐵芯絕緣的各緊固件的絕緣電阻,應符合本標準第6.0.10條的規(guī)定。 第7.0.8條 絕緣油的試驗,應符合本標準第6.0.12條的規(guī)定。 第7.0.9條 非純瓷套管的試驗,應符合本標準第十五章“套管”的規(guī)定。 第7.0.10條 在額定電壓下,對變電所及線路的并聯電抗器連同線路的沖擊合閘試驗,應進行5次,每次間隔時間為5min,應無異?,F象。 第7.0.11條 測量噪音應符合本標準第6.0.16條的規(guī)定。 第7.0.12條 電壓等級為500kV的電抗器,在額定工況下測得的箱殼振動振幅雙峰值不應大于100μm。 第7.0.13條 電壓等級為330~500kV的電抗器,應測量箱殼表面的溫度分布,溫升不應大于65℃。 第八章 互感器 第8.0.1條 互感器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繞組的絕緣電阻; 二、繞組連同套管對外殼的交流耐壓試驗; 三、測量35kV及以上互感器一次繞組連同套管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 四、油浸式互感器的絕緣油試驗; 五、測量電壓互感器一次繞組的直流電阻; 六、測量電流互感器的勵磁特性曲線; 七、測量1000V以上電壓互感器的空載電流和勵磁特性; 八、檢查互感器的三相結線組別和單相互感器引出線的極性; 九、檢查互感器變化; 十、測量鐵芯夾緊螺栓的絕緣電阻; 十一、局部放電試驗; 十二、電容分壓器單元件的試驗。 注:①套管式電流互感器的試驗,應按本條的第一、二、六、九款規(guī)定進行;其中第二款可隨同變壓器、電抗器或油斷路器等一起進行。 ②六氟化硫封閉式組合電器中的互感器的試驗,應按本條的第六、七、九款規(guī)定進行。 第8.0.2條 測量繞組的絕緣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測量一次繞組對二次繞組及外殼、各二次繞組間及其對外殼的絕緣電阻; 二、電壓等級為500kV的電流互感器尚應測量一次繞組間的絕緣電阻,但由于結構原因而無法測量時可不進行; 三、35kV及以上的互感器的絕緣電阻值與產品出廠試驗值比較,應無明顯差別; 四、110kV及以上的油紙電容式電流互感器,應測末屏對二次繞組及地的絕緣電阻,采用2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值不宜小于1000MΩ。 第8.0.3條 繞組連同套管對外殼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全絕緣互感器應按本標準附錄一規(guī)定進行一次繞組連同套管對外殼的交流耐壓試驗。 二、對絕緣性能有懷疑時,串級式電壓互感器及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的中間電壓變壓器,宜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倍頻感應耐壓試驗: 1.倍頻感應耐壓試驗電壓應為出廠試驗電壓的85%。 2.試驗電源頻率為150Hz及以上時,試驗時間t按下式計算: (8.0.3-1) 式中t——試驗電壓持續(xù)時間(s); f——試驗電源頻率(Hz)。 3.試驗電源頻率不應大于400Hz。試驗電壓持續(xù)時間不應小于20s。 4.倍頻感應耐壓試驗前后,應各進行一次額定電壓時的空載電流及空載損耗測量,兩次測得值相比不應有明顯差別。 5.倍頻感應耐壓試驗前后,應各進行一次絕緣油的色譜分析,兩次測得值相比不應有明顯差別。 6.倍頻感應耐壓試驗時,應在高壓端測量電壓值。高壓端電壓升高容許值應符合制造廠的規(guī)定。 7.對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的中間電壓變壓器進行倍頻感應耐壓試驗時,應將分壓電容拆開。由于產品結構原因現場無條件拆開時,可不進行倍頻感應耐壓試驗。 三、二次繞組之間及其對外殼的工頻耐壓試驗電壓標準應為2000V。 第8.0.4條 測量35kV及以上互感器一次繞組連同套管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電流互感器: 1.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不應大于表8.0.4-1的規(guī)定。 表8.0.4-1 電流互感器20℃下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 額定電壓(kV) 35 63~220 330 500 充油式 3 2 充膠式 2 2 膠紙電容式 2.5 2 油紙電容式 1.0 0.8 0.6 2.220kV及以上油紙電容式電流互感器,在測量tgδ的同時,應測量主絕緣的電容值,實測值與出廠試驗值或產品銘牌值相比,其差值宜在±10%范圍內。 二、電壓互感器: 1.35kV油浸式電壓互感器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不應大于表8.0.4-2的規(guī)定。 表8.0.4-2 35kV油浸式電壓互感器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 溫度(℃) 5 10 20 30 40 tgδ(%) 2.0 2.5 3.5 5.5 8.0 2.35kV以上電壓互感器,在試驗電壓為10kV時,按制造廠試驗方法測得的tgδ值不應大于出廠試驗值的130%。 第8.0.5條 對絕緣性能有懷疑的油浸式互感器,絕緣油的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絕緣油電氣強度試驗應符合本標準第十九章表19.0.1第10項的規(guī)定。 二、電壓等級在63kV以上的互感器,應進行油中溶解氣體的色譜分析。油中溶解氣體含量與產品出廠值相比應無明顯差別。 三、電壓等級在110kV及以上的互感器,應進行油中微量水測量。對電壓等級為110kV的,微量水含量不應大于20ppm;220~330kV的,不應大于15ppm;500kV的,不應大于10ppm。 注:上述ppm值均為體積比。 四、當互感器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較大,但絕緣油的其它性能試驗又屬正常時,可按表19.0.1第11項進行絕緣油的介質損耗正切值tgδ測量。 第8.0.6條 測量電壓互感器一次繞組的直流電阻值,與產品出廠值或同批相同型號產品的測得值相比,應無明顯差別。 第8.0.7條 當繼電保護對電流互感器的勵磁特性有要求時,應進行勵磁特性曲線試驗。當電流互感器為多抽頭時,可在使用抽頭或最大抽頭測量。同型式電流互感器特性相互比較,應無明顯差別。 第8.0.8條 測量1000V以上電壓互感器的空載電流和勵磁特性,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應在互感器的銘牌額定電壓下測量空載電流??蛰d電流與同批產品的測得值或出廠數值比較,應無明顯差別。 二、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的中間電壓變壓器與分壓電容器在內部連接時可不進行此項試驗。 第8.0.9條 檢查互感器的三相結線組別和單相互感器引出線的極性,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與銘牌上的標記和外殼上的符號相符。 第8.0.10條 檢查互感器變比,應與制造廠銘牌值相符,對多抽頭的互感器,可只檢查使用分接頭的變比。 第8.0.11條 測量鐵芯夾緊螺栓的絕緣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在作器身檢查時,應對外露的或可接觸到的鐵芯夾緊螺栓進行測量。 二、采用2500V兆歐表測量,試驗時間為1min,應無閃絡及擊穿現象。 三、穿芯螺栓一端與鐵芯連接者,測量時應將連接片斷開,不能斷開的可不進行測量。 第8.0.12條 局部放電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35kV及以上固體絕緣互感器應進行局部放電試驗。 二、110kV及以上油浸式電壓互感器,在絕緣性能有懷疑時,可在有試驗設備時進行局部放電試驗。 三、測試時,可按現行國家標準《互感器局部放電測量》的規(guī)定進行。測試電壓值及放電量標準應符合表8.0.12的規(guī)定。 表8.0.12 互感器局部放電量的允許水平 接地方式 互感器型式 預加電壓 (t>10s) 測量電壓 (t>1min) 絕緣型式 允許局部放電水平 視在放電量(pC) 中性點絕緣系統(tǒng)或中性點共振接地系統(tǒng) 電流互感器與相對地電壓互感器 1.3Um 液體浸漬 20 固體 100 相與相電壓互感器 1.3Um 1.1Um 液體浸漬 20 固體 100 中性點有效接地系統(tǒng) 電流互感器與相對地電壓互感器 0.8×1.3Um 液體浸漬 20 固體 100 相與相電壓互感器 1.3Um 1.1Um 液體浸漬 20 固體 100 注:Um為設備的最高電壓有效值。 四、500kV的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的局部放電試驗,可按本標準第18.0.4條的規(guī)定進行。 五、局部放電試驗前后,應各進行一次絕緣油的色譜分析。 第8.0.13條 電容分壓器單元件的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電容分壓器單元件的試驗項目和標準,應按本標準第18.0.2、18.0.3、18.0.4條的規(guī)定進行; 二、當繼電保護有要求時,應注意三相電容量的一致性。 第九章 油 斷 路 器 第9.0.1條 油斷路器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 二、測量35kV多油斷路器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 三、測量35kV以上少油斷路器的直流泄漏電流; 四、交流耐壓試驗; 五、測量每相導電回路的電阻; 六、測量油斷路器的分、合閘時間; 七、測量油斷路器的分、合閘速度; 八、測量油斷路器主觸頭分、合閘的同期性; 九、測量油斷路器合閘電阻的投入時間及電阻值; 十、測量油斷路器分、合閘線圈及合閘接觸器線圈的絕緣電阻及直流電阻; 十一、油斷路器操動機構的試驗; 十二、斷路器電容器試驗; 十三、絕緣油試驗; 十四、壓力表及壓力動作閥的校驗。 第9.0.2條 由有機物制成的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值在常溫下不應低于表9.0.2的規(guī)定。 表 9.0.2 有機物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標準 額 定 電 壓 (kV) 3~15 20~35 63~220 330~500 絕緣電阻值 (MΩ) 1200 3000 6000 10000 第9.0.3條 測量35kV多油斷路器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應符合下列規(guī) 定: 一、在20℃時測得的tgδ值,對DW2、DW8型油斷路器,不應大于本標準表15.0.3中相應套管的tgδ(%)值增加2后的數值;對DW1型油斷路器,不應大于本標準表15.0.3中相應套管的tgδ(%)值增加3后的數值。 二、應在分閘狀態(tài)下測量每只套管的tgδ。當測得值超過標準時,應卸下油箱后進行分解試驗,此時測得的套管的tgδ(%)值,應符合本標準表15.0.3的規(guī)定。 第9.0.4條 35kV以上少油斷路器的支柱瓷套連同絕緣拉桿以及滅弧室每個斷口的直流泄漏電流試驗電壓應為40kV,并在高壓側讀取1min時的泄漏電流值,測得的泄漏電流值不應大于10μA;220kV及以上的,泄漏電流值不宜大于5μA。 第9.0.5條 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斷路器的交流耐壓試驗應在合閘狀態(tài)下進行,試驗電壓應符合本標準附錄一的規(guī)定; 二、35kV及以下的斷路器應按相間及對地進行耐壓試驗; 三、對35kV及以下戶內少油斷路器及聯絡用的斷路器,可在分閘狀態(tài)下按上述標準進行斷口耐壓。 第9.0.6條 測量每相導電回路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電阻值及測試方法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二、主觸頭與滅弧觸頭并聯的斷路器,應分別測量其主觸頭和滅弧觸頭導電回路的電阻值。 第9.0.7條 測量斷路器的分、合閘時間應在產品額定操作電壓、液壓下進行。實測數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9.0.8條 測量斷路器分、合閘速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測量應在產品額定操作電壓、液壓下進行,實測數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二、電壓等級在15kV及以下的斷路器,除發(fā)電機出線斷路器和與發(fā)電機主母線相連的斷路器應進行速度測量外,其余的可不進行。 第9.0.9條 測量斷路器主觸頭的三相或同相各斷口分、合閘的同期性,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9.0.10條 測量斷路器合閘電阻的投入時間及電阻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9.0.11條 測量斷路器分、合閘線圈及合閘接觸器線圈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10MΩ,直流電阻值與產品出廠試驗值相比應無明顯差別。 第9.0.12條 斷路器操動機構的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合閘操作。 1.當操作電壓、液壓在表9.0.12-1范圍內時,操動機構應可靠動作; 表9.0.12-1 斷路器操動機構合閘操作試驗電壓、液壓范圍 電 壓 液 壓直 流 交 流 (85%~110%)Un (85%~110%)Un 按產品規(guī)定的最低及最高值 注:對電磁機構,當斷路器關合電流峰值小于50kA時,直流操作電壓范圍為(80%~110%)Un。Un為額定電源電壓。 2.彈簧、液壓操動機構的合閘線圈以及電磁操動機構的合閘接觸器的動作要求,均應符合上項的規(guī)定。 二、脫扣操作。 1.直流或交流的分閘電磁鐵,在其線圈端鈕處測得的電壓大于額定值的65%時,應可靠地分閘;當此電壓小于額定值的30%時,不應分閘。 2.附裝失壓脫扣器的,其動作特性應符合表9.0.12-2的規(guī)定。 表9.0.12-2 附裝失壓脫扣器的脫扣試驗 電源電壓與額定電源電壓的比值 小于35%* 大于65% 大于85% 失壓脫扣器的工作狀態(tài) 鐵芯應可靠地釋放 鐵芯不得釋放 鐵芯應可靠地吸合 *當電壓緩慢下降至規(guī)定比值時,鐵芯應可靠地釋放。 3.附裝過流脫扣器的,其額定電流規(guī)定不小于2.5A,脫扣電流的等級范圍及其準確度,應符合表9.0.12-3的規(guī)定。 三、模擬操動試驗。 1.當具有可調電源時,可在不同電壓、液壓條件下,對斷路器進行就地或遠控操作,每次操作斷路器均應正確,可靠地動作,其聯鎖及閉鎖裝置回路的動作應符合產品及設計要求; 當無可調電源時,只在額定電壓下進行試驗。 2.直流電磁或彈簧機構的操動試驗,應按表9.0.12-4的規(guī)定進行;液壓機構的操動試驗,應按表9.0.12-5的規(guī)定進行。 表9.0.12-3 附裝過流脫扣器的脫扣試驗過流脫扣器的種類 延時動作的 瞬時動作的脫扣電流等級范圍(A) 2.5~10 2.5~15 每級脫扣電流的準確度 ±10% 同一脫扣器各級脫扣電流準確度 ±5% 注:對于延時動作的過流脫扣器,應按制造廠提供的脫扣電流與動作時延的關系曲線進行核對。另外,還應檢查在預定時延終了前主回路電流降至返回值時,脫扣器不應動作。 表9.0.12-4 直流電磁或彈簧機構的操動試驗 操作類別 操作線圈端鈕電壓與額定電源電壓的比值 (%) 操作次數合、分 110 3 合 閘 85(80) 3 分 閘 65 3 合、分、重合 100 3 注:括號內數字適用于裝有自動重合閘裝置的斷路器及表9.0.12-1“注”的情況。 表9.0.12-5 液壓機構的操動試驗 操 作 類 別 操作線圈端鈕電壓與額定電源電壓的比值 (%) 操 作 液 壓 操 作 次 數合、分 110 產品規(guī)定的最高操作壓力 3 合、分 100 額定操作壓力 3 合 85(80) 產品規(guī)定的最低操作壓力 3 分 65 產品規(guī)定的最低操作壓力 3 合、分、重合 100 產品規(guī)定的最低操作壓力 3 注:①括號內數字適用于裝有自動重合閘裝置的斷路器。 ②模擬操動試驗應在液壓的自動控制回路能準確、可靠動作狀態(tài)下進行。 ③操動時,液壓的壓降允許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9.0.13條 斷路器電容器試驗,應按本標準第十八章“電容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9.0.14條 絕緣油試驗,應按本標準第十九章“絕緣油”的規(guī)定進行。對滅弧室、支柱瓷套等油路相互隔絕的斷路器,應自各部件中分別取油樣試驗。 第9.0.15條 壓力動作閥的動作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壓力表指示值的誤差及其變差,均應在產品相應等級的允許誤差范圍內。 第十章 空氣及磁吹斷路器 第10.0.1條 空氣及磁吹斷路器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 二、測量每相導電回路的電阻; 三、測量支柱瓷套和滅弧室每個斷口的直流泄漏電流; 四、交流耐壓試驗; 五、測量斷路器主、輔觸頭分、合閘的配合時間; 六、測量斷路器的分、合閘時間; 七、測量斷路器主觸頭分、合閘的同期性; 八、測量分、合閘線圈的絕緣電阻和直流電阻; 九、斷路器操動機構的試驗; 十、測量斷路器的并聯電阻值; 十一、斷路器電容器的試驗; 十二、壓力表及壓力動作閥的校驗。 注:①發(fā)電機勵磁回路的自動滅磁開關,除應進行本條第八、九款試驗外,還應作以下檢查和試驗:常開、常閉觸頭分、合切換順序;主觸頭和滅弧觸頭的動作配合;滅弧柵的片數及其并聯電阻值;在同步發(fā)電機空載額定電壓下進行滅磁試 驗。 ②磁吹斷路器試驗,應按本條第二、四、六、八、九款規(guī)定進行。 第10.0.2條 測量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本標準表9.0.2的規(guī)定。 第10.0.3條 測量每相導電回路的電阻值及測試方法,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10.0.4條 支柱瓷套和滅弧室每個斷口的直流泄漏電流的試驗,應按本標準第9.0.4條的規(guī)定進行。 第10.0.5條 空氣斷路器應在分閘時各斷口間及合閘狀態(tài)下進行交流耐壓試驗;磁吹斷路器應在分閘狀態(tài)下進行斷口交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應符合本標準附錄一的規(guī)定。 第10.0.6條 斷路器主、輔觸頭分、合閘動作程序及配合時間,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10.0.7條 斷路器分、合閘時間的測量,應在產品額定操作電壓及氣壓下進行,實測數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10.0.8條 測量斷路器主觸頭三相或同相各斷口分、合閘的同期性,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10.0.9條 測量分、合閘線圈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10MΩ;直流電阻值與產品出廠試驗值相比應無明顯差別。 第10.0.10條 斷路器操動機構的試驗,應按本標準第9.0.12條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注:對應于本標準表9.0.12中的“液壓”應為“氣壓”。 第10.0.11條 測量斷路器的并聯電阻值,與產品出廠試驗值相比應無明顯差 別。 第10.0.12條 斷路器電容器的試驗,應按本標準第十八章“電容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10.0.13條 壓力動作閥的動作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壓力表指示值的誤差及其變差,均應在產品相應等級的允許誤差范圍內。 第十一章 真空斷路器 第11.0.1條 真空斷路器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 二、測量每相導電回路的電阻; 三、交流耐壓試驗; 四、測量斷路器的分、合閘時間; 五、測量斷路器主觸頭分、合閘的同期性; 六、測量斷路器合閘時觸頭的彈跳時間; 七、斷路器電容器的試驗; 八、測量分、合閘線圈及合閘接觸器線圈的絕緣電阻和直流電阻; 九、斷路器操動機構的試驗。 第11.0.2條 測量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本標準表9.0.2的規(guī)定。 第11.0.3條 測量每相導電回路的電阻值及測試方法,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11.0.4條 應在斷路器合閘及分閘狀態(tài)下進行交流耐壓試驗。當在合閘狀態(tài)下進行時,試驗電壓應符合本標準附錄一的規(guī)定。當在分閘狀態(tài)下進行時,真空滅弧室斷口間的試驗電壓應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試驗中不應發(fā)生貫穿性放電。 第11.0.5條 測量斷路器的分、合閘時間,應在斷路器額定操作電壓及液壓下進行,實測數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11.0.6條 測量斷路器主觸頭分、合閘的同期性,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 定。 第11.0.7條 斷路器合閘過程中觸頭接觸后的彈跳時間,不應大于2min。 第11.0.8條 斷路器電容器的試驗,應按本標準第十八章“電容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11.0.9條 測量分、合閘線圈及合閘接觸器線圈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10MΩ;直流電阻值與產品出廠試驗值相比應無明顯差別。 第11.0.10條 斷路器操動機構的試驗,應按本標準第9.0.12條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十二章 六氟化硫斷路器 第12.0.1條 六氟化硫(SF6)斷路器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 二、測量每相導電回路的電阻; 三、耐壓試驗; 四、斷路器電容器的試驗; 五、測量斷路器的分、合閘時間; 六、測量斷路器的分、合閘速度; 七、測量斷路器主、輔觸頭分、合閘的同期性及配合時間; 八、測量斷路器合閘電阻的投入時間及電阻值; 九、測量斷路器分、合閘線圈絕緣電阻及直流電阻; 十、斷路器操動機構的試驗; 十一、套管式電流互感器的試驗; 十二、測量斷路器內SF6氣體的微量水含量; 十三、密封性試驗; 十四、氣體密度繼電器、壓力表和壓力動作閥的校驗。 第12.0.2條 測量絕緣拉桿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本標準表9.0.2的規(guī)定。 第12.0.3條 測量每相導電回路的電阻值及測試方法,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12.0.4條 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應在斷路器合閘狀態(tài)下,且SF6氣壓為額定值時進行。試驗電壓按出廠試驗電壓的80%; 二、耐壓試驗只對110kV及以上罐式斷路器和500kV定開距瓷柱式斷路器的斷口進行。 第12.0.5條 斷路器電容器的試驗,應符合本標準第十八章“電容器”的有關規(guī)定。罐式斷路器的斷路器電容器試驗可按制造廠的規(guī)定進行。 第12.0.6條 測量斷路器的分、合閘時間,應在斷路器的額定操作電壓、氣壓或液壓下進行。實測數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12.0.7條 測量斷路器的分、合閘速度,應在斷路器的額定操作電壓、氣壓或液壓下進行。實測數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12.0.8條 測量斷路器主、輔觸頭三相及同相各斷口分、合閘的同期性及配合時間,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12.0.9條 測量斷路器合閘電阻的投入時間及電阻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12.0.10條 測量斷路器分、合閘線圈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10MΩ,直流電阻值與產品出廠試驗值相比應無明顯差別。 第12.0.11條 斷路器操動機構的試驗,應按本標準第9.0.12條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12.0.12條 套管式電流互感器的試驗,應按本標準第八章“互感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12.0.13條 測量斷路器內SF6氣體的微量水含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與滅弧室相通的氣室,應小于150ppm; 二、不與滅弧室相通的氣室,應小于500ppm; 三、微量水的測定應在斷路器充氣24h后進行。 注:上述ppm值均為體積比。 第12.0.14條 密封性試驗可采用下列方法進行: 一、采用靈敏度不低于1×10-6(體積比)的檢漏儀對斷路器各密封部位、管道接頭等處進行檢測時,檢漏儀不應報警; 二、采用收集法進行氣體泄漏測量時,以24h的漏氣量換算,年漏氣率不應大于1%; 三、泄漏值的測量應在斷路器充氣24h后進行。 第12.0.15條 氣體密度繼電器及壓力動作閥的動作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壓力表指示值的誤差及其變差,均應在產品相應等級的允許誤差范圍內。 第十三章 六氟化硫封閉式組合電器 第13.0.1條 六氟化硫封閉式組合電器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主回路的導電電阻; 二、主回路的耐壓試驗; 三、密封性試驗; 四、測量六氟化硫氣體微量水含量; 五、封閉式組合電器內各元件的試驗; 六、組合電器的操動試驗; 七、氣體密度繼電器、壓力表和壓力動作閥的校驗。 第13.0.2條 測量主回路的導電電阻值,不應超過產品技術條件規(guī)定值的1.2 倍。 第13.0.3條 主回路的耐壓試驗程序和方法,應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電壓值為出廠試驗電壓的80%。 第13.0.4條 密封性試驗可采用下列方法進行: 一、采用靈敏度不低于1×10-6(體積比)的檢漏儀對各氣室密封部位、管道接頭等處進行檢測時,檢漏儀不應報警; 二、采用收集法進行氣體泄漏測量時,以24h的漏氣量換算,每一個氣室年漏氣率不應大于1%; 三、泄漏值的測量應在封閉式組合電器充氣24h后進行。 第13.0.5條 測量六氟化硫氣體微量水含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有電弧分解的隔室,應小于150ppm; 二、無電弧分解的隔室,應小于500ppm; 三、微量水含量的測量應在封閉式組合電器充氣24h后進行。 注:上述ppm值均為體積比。 第13.0.6條 封閉式組合電器內各元件的試驗,應按本標準相應章節(jié)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但對無法分開的設備可不單獨進行。 注:本條中的“元件”是指裝在封閉式組合電器內的斷路器、隔離開關、負荷開關、接地開關、避雷器、互感器、套管、母線等。 第13.0.7條 當進行組合電器的操動試驗時,聯鎖與閉鎖裝置動作應準確可靠。電動、氣動或液壓裝置的操動試驗,應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進行。 第13.0.8條 氣體密度繼電器及壓力動作閥的動作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壓力表指示值的誤差及其變差,均應在產品相應等級的允許誤差范圍內。 第十四章 隔離開關、負荷開關及高壓熔斷器 第14.0.1條 隔離開關、負荷開關及高壓熔斷器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絕緣電阻; 二、測量高壓限流熔絲管熔絲的直流電阻; 三、測量負荷開關導電回路的電阻; 四、交流耐壓試驗; 五、檢查操動機構線圈的最低動作電壓; 六、操動機構的試驗。 第14.0.2條 隔離開關與負荷開關的有機材料傳動桿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本標準表9.0.2的規(guī)定。 第14.0.3條 測量高壓限流熔絲管熔絲的直流電阻值,與同型號產品相比不應有明顯差別。 第14.0.4條 測量負荷開關導電回路的電阻值及測試方法,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14.0.5條 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述規(guī)定: 三相同一箱體的負荷開關,應按相間及相對地進行耐壓試驗,其余均按相對地或外殼進行。試驗電壓應符合本標準附錄一“斷路器”的規(guī)定。對負荷開關還應按產品技術條件規(guī)定進行每個斷口的交流耐壓試驗。 第14.0.6條 檢查操動機構線圈的最低動作電壓,應符合制造廠的規(guī)定。 第14.0.7條 操動機構的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動力式操動機構的分、合閘操作,當其電壓或氣壓在下列范圍時,應保證隔離開關的主閘刀或接地閘刀可靠地分閘和合閘。 1.電動機操動機構:當電動機接線端子的電壓在其額定電壓的80%~110%范圍內時; 2.壓縮空氣操動機構:當氣壓在其額定氣壓的85%~110%范圍內時; 3.二次控制線圈和電磁閉鎖裝置:當其線圈接線端子的電壓在其額定電壓的80%~110%范圍內時。 二、隔離開關、負荷開關的機械或電氣閉鎖裝置應準確可靠。 注:①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規(guī)定的氣壓范圍為操動機構的儲氣筒的氣壓數值。 ②具有可調電源時,可進行高于或低于額定電壓的操動試驗。 第十五章 套 管 第15.0.1條 套管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絕緣電阻; 二、測量20kV及以上非純瓷套管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和電容值; 三、交流耐壓試驗; 四、絕緣油的試驗。 注:整體組裝于35kV油斷路器上的套管,可不單獨進行tgδ的試驗。 第15.0.2條 測量絕緣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測量套管主絕緣的絕緣電阻; 二、63kV及以上的電容型套管,應測量“抽壓小套管”對法蘭或“測量小套管”對法蘭的絕緣電阻。采用2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1000MΩ。 第15.0.3條 測量20kV及以上非純瓷套管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和電容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表 15.0.3 套管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的標準 套 管 型 式 額定電壓(kV) 63kV及以下 110kV及以上 20~500kV 電容式 油浸紙 0.7 膠粘紙 1.5 1.0 澆鑄絕緣 1.0 氣體 1.0 非電容式 澆鑄絕緣 2.0 注:①復合式及其它型式的套管的tgδ(%)值可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②對35kV及以上電容式充膠或膠紙?zhí)坠艿睦袭a品,其tgδ(%)值可為2或2.5。 一、在室溫不低于10℃的條件下,套管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不應大于表15.0.3的規(guī)定; 二、電容型套管的實測電容量值與產品銘牌數值或出廠試驗值相比,其差值應在±10%范圍內。 第15.0.4條 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試驗電壓應符合本標準附錄一的規(guī)定; 二、純瓷穿墻套管、多油斷路器套管、變壓器套管、電抗器及消弧線圈套管,均可隨母線或設備一起進行交流耐壓試驗。 第15.0.5條 絕緣油的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套管中的絕緣油可不進行試驗。但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取油樣進行試驗: 1.套管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超過表15.0.3中的規(guī)定值; 2.套管密封損壞,抽壓或測量小套管的絕緣電阻不符合要求; 3.套管由于滲漏等原因需要重新補油時。 二、套管絕緣油的取樣、補充或更換時進行的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更換或取樣時應按本標準第6.0.12條第三款及表19.0.1中第10、11項規(guī)定進行; 2.電壓等級為500kV的套管絕緣油,宜進行油中溶解氣體的色譜分析; 3.補充絕緣油時,除按上述規(guī)定外,尚應按本標準第19.0.3條的規(guī)定進行; 4.充電纜油的套管須進行油的試驗時,可按本標準表17.0.5的規(guī)定進行。 第十六章 懸式絕緣子和支柱絕緣子 第16.0.1條 懸式絕緣子和支柱絕緣子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絕緣電阻; 二、交流耐壓試驗。 第16.0.2條 絕緣電阻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每片懸式絕緣子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300MΩ; 二、35kV及以下的支柱絕緣子的絕緣電阻值,不應低于500MΩ; 三、采用2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子絕緣電阻值,可按同批產品數量的10%抽 查; 四、棒式絕緣子不進行此項試驗。 第16.0.3條 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35kV及以下的支柱絕緣子,可在母線安裝完畢后一起進行,試驗電壓應符合本標準附錄一的規(guī)定; 二、35kV多元件支柱絕緣子的交流耐壓試驗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兩個膠合元件者,每元件50kV; 2.三個膠合元件者,每元件34kV。 三、懸式絕緣子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應符合表16.0.3的規(guī)定。 表16.0.3 懸式絕緣子的交流耐壓試驗電壓標準 型 號 XP2-70 XP-70 LXP1-70 XP1-70 XP-100 LXP-100 XP-120 LXP-120 XP1-160 LXP1-160 XP2-160 LXP2-160 XP-160 LXP-160 XP1-210 LXP1-210 XP-300 LXP-300 試驗電壓(kV) 45 55 60 第十七章 電 力 電 纜 第17.0.1條 電力電纜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絕緣電阻; 二、直流耐壓試驗及泄漏電流測量; 三、檢查電纜線路的相位; 四、充油電纜的絕緣油試驗。 第17.0.2條 測量各電纜線芯對地或對金屬屏蔽層間和各線芯間的絕緣電阻。 第17.0.3條 直流耐壓試驗及泄漏電流測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直流耐壓試驗電壓標準: 1.粘性油浸紙絕緣電纜直流耐壓試驗電壓,應符合表17.0.3-1的規(guī)定。 表 17.0.3-1 粘性油浸紙絕緣電纜直流耐壓試驗電壓標準 電纜額定電壓U0/U(kV) 0.6/1 6/6 8.7/10 21/35 直流試驗電壓(kV) 6U 6U 6U 5U 試驗時間(min) 10 10 10 10 2.不滴流油浸紙絕緣電纜直流耐壓試驗電壓,應符合表17.0.3-2的規(guī)定。 表 17.0.3-2 不滴流油浸紙絕緣電纜直流耐壓試驗電壓標準 電纜額定電壓U0/U(kV) 0.6/1 6/6 8.7/10 21/35 直流試驗電壓(kV) 6.7 20 37 80 試驗時間(min) 5 5 5 5 3.塑料絕緣電纜直流耐壓試驗電壓,應符合表17.0.3-3的規(guī)定。 表 17.0.3-3 塑料絕緣電纜直流耐壓試驗電壓標準 電纜額定電壓U0(kV) 0.6 1.8 3.6 6 8.7 12 18 21 26 直流試驗電壓(kV) 2.4 7.2 15 24 35 48 72 84 104 試驗時間(min)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4.橡皮絕緣電力電纜直流耐壓試驗電壓,應符合表17.0.3-4的規(guī)定。 表 17.0.3-4 橡皮絕緣電力電纜直流耐壓試驗電壓標準 電纜額定電壓U(kV) 6 直流試驗電壓(kV) 15 試驗時間(min) 5 5.充油絕緣電纜直流耐壓試驗電壓,應符合表17.0.3-5的規(guī)定。 表 17.0.3-5 充油絕緣電纜直流耐壓試驗電壓標準 電纜額定電壓U(kV) 66 110 220 330 直流試驗電壓(kV) 2.6U 2.6U 2.3U 2U 試驗時間(min) 15 15 15 15 注:①上列各表中的U為電纜額定線電壓;U0為電纜線芯對地或對金屬屏蔽層間的額定電壓。 ②粘性油浸紙絕緣電力電纜的產品型號有ZQ,ZLQ,ZL,ZLL等。 不滴流油浸紙絕緣電力電纜的產品型號有ZQD,ZLQD等。 塑料絕緣電纜包括聚氯乙烯絕緣電纜、聚乙烯絕緣電纜及交聯聚乙烯絕緣電纜。聚氯乙烯絕緣電纜的產品型號有VV,VLV等;聚乙烯絕緣及交聯聚乙烯絕緣電纜的產品型號有YJV及YJLV等。 橡皮絕緣電纜的產品型號有XQ,XLQ,XV等。充油電纜的產品型號有ZQCY等。 ③交流單芯電纜的護層絕緣試驗標準,可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進行。 二、試驗時,試驗電壓可分4~6階段均勻升壓,每階段停留1min,并讀取泄漏電流值。測量時應消除雜散電流的影響。 三、粘性油浸紙絕緣及不滴流油浸紙絕緣電纜泄漏電流的三相不平衡系數不應大于2;當10kV及以上電纜的泄漏電流小于20μA和6kV及以下電纜泄漏電流小于10μA時,其不平衡系數不作規(guī)定。 四、電纜的泄漏電流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電纜絕緣可能有缺陷,應找出缺陷部位,并予以處理: 1.泄漏電流很不穩(wěn)定; 2.泄漏電流隨試驗電壓升高急劇上升; 3.泄漏電流隨試驗時間延長有上升現象。 第17.0.4條 檢查電纜線路的兩端相位應一致并與電網相位相符合。 第17.0.5條 充油電纜的絕緣油試驗,應符合表17.0.5的規(guī)定。 表 17.0.5 充油電纜使用的絕緣油試驗項目和標準 項 目 標 準 說 明電氣強度試驗 工頻擊穿強度: 對于110~220kV的不應低于45kV 對于330kV的不低于50kV 使用2.5mm平板電極常溫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 當溫度為100±2℃時: 對于110~220kV的不應大于0.5 對于330kV的不應大于0.4 第十八章 電容器 第18.0.1條 電容器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絕緣電阻; 二、測量耦合電容器、斷路器電容器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及電容值; 三、耦合電容器的局部放電試驗; 四、并聯電容器交流耐壓試驗; 五、沖擊合閘試驗。 第18.0.2條 測量耦合電容器、斷路器電容器的絕緣電阻應在二極間進行,并聯電容器應在電極對外殼之間進行,并采用1000V兆歐表測量小套管對地絕緣電 阻。 第18.0.3條 測量耦合電容器、斷路器電容器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及電容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測得的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二、 耦合電容器電容值的偏差應在額定電容值的+10%~-5%范圍內,電容器疊柱中任何兩單元的實測電容之比值與這兩單元的額定電壓之比值的倒數之差不應大于5%;斷路器電容器電容值的偏差應在額定電容值的±5%范圍內。對電容器組,還應測量總的電容值。 第18.0.4條 耦合電容器的局部放電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對500kV的耦合電容器,當對其絕緣性能或密封有懷疑而又有試驗設備時,可進行局部放電試驗。多節(jié)組合的耦合電容器可分節(jié)試驗。 二、局部放電試驗的預加電壓值為 ,停留時間大于10s;降至測量電壓值為 ,維持1min后,測量局部放電量,放電量不宜大于10pC。 第18.0.5條 并聯電容器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并聯電容器電極對外殼交流耐壓試驗電壓值應符合表18.0.5的規(guī)定; 二、當產品出廠試驗電壓值不符合表18.0.5的規(guī)定時,交接試驗電壓應按產品出廠試驗電壓值的75%進行。 表18.0.5 并聯電容器交流耐壓試驗電壓標準 額定電壓(kV) <1 1 3 6 10 15 20 35 出廠試驗電壓(kV) 3 5 18 25 35 45 55 85 交接試驗電壓(kV) 2.2 3.8 14 19 26 34 41 63 第18.0.6條 在電網額定電壓下,對電力電容器組的沖擊合閘試驗,應進行3次,熔斷器不應熔斷;電容器組各相電流相互間的差值不宜超過5%。 第十九章 絕緣油 第19.0.1條 絕緣油的試驗項目及標準,應符合表19.0.1的規(guī)定。 表19.0.1 絕緣油的試驗項目及標準 序 號 項 目 標 準 說 明 1 外 觀 透明,無沉淀及懸浮物 5℃時的透明度 2 苛性鈉抽出 不應大于2級 按SY2651—77 3 安定性 氧化后酸值 不應大于0.2mg(KOH)/g油 按YS-27-1—84 氧化后沉淀物 不應大于0.05% 4 凝點(℃) (1)DB-10,不應高于-10℃ (2)DB-25,不應高于-25℃ (3)DB-45,不應高于-45℃ (1)按YS-25-1—84 (2)戶外斷路器、油浸電容式套管、互感器用油 氣溫不低于-5℃的地區(qū): 凝點不應高于-10℃ 氣溫不低于-20℃的地區(qū): 凝點不應高于-25℃ 氣溫低于-20℃的地區(qū): 凝點不應高于-45℃ (3)變壓器用油 氣溫不低于-10℃的地區(qū): 凝點不應高于-10℃ 氣溫低于-10℃的地區(qū): 凝點不應高于-25℃或-45℃ 5 界面張力 不應小于35mN/m (1)按GB6541—87或YS-6-1—84 (2)測試時溫度為25℃ 6 酸值 不應大于0.03mg(KOH)/g油 按GB7599—87 7 水溶性酸(pH值) 不應小于5.4 按GB7598—87 8 機械雜質 無 按GB511—77 9 閃 點 不低于 (℃) DB-10 140 DB-25 140 DB-45 135 按GB261—77 閉口法 10 電氣強度試驗 (1)使用于15kV及以下者: 不應低于25kV (2)使用于20~35kV者: 不應低于35kV (3)使用于60~220kV者: 不應低于40kV (4)使用于330kV者: 不應低于50kV (5)使用于500kV者: 不應低于60kV (1)按GB507—86 (2)油樣應取自被試設備 (3)試驗油杯采用平板電極 (4)對注入設備的新油均不應低于本標準 11 介質損耗角正切值tgδ(%) 90℃時不應大于0.5 按YS-30-1—84 注:第11項為新油標準,注入電氣設備后的tgδ(%)標準為90℃時,不應大于0.7%。 第19.0.2條 新油驗收及充油電氣設備的絕緣油試驗分類,應符合表19.0.2的規(guī)定。 表19.0.2 電氣設備絕緣油試驗分類 試驗類別 適 用 范 圍電氣強度試驗 一、6kV以上電氣設備內的絕緣油或新注入上述設備前、后的絕緣油 二、對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不進行電氣強度試驗:(1)35kV以下互感器,其主絕緣試驗已合格的(2)15kV以下油斷路器,其注入新油的電氣強度已在35kV及以上的(3)按本標準有關規(guī)定不需取油的簡化分析 一、準備注入變壓器、電抗器、互感器、套管的新油,應按表19.0.1中的第5~11項規(guī)定進行 二、準備注入油斷路器的新油,應按表19.0.1中的第7~10項規(guī)定進行全分析 對油的性能有懷疑時,應按表19.0.1中的全部項目進行 第19.0.3條 絕緣油當需要進行混合時,在混合前,應按混油的實際使用比例先取混油樣進行分析,其結果應符合表19.0.1中第3、4、10項的規(guī)定?;煊秃筮€應按表19.0.2中的規(guī)定進行絕緣油的試驗。 第二十章 避雷器 第20.0.1條 避雷器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絕緣電阻; 二、測量電導或泄漏電流,并檢查組合元件的非線性系數; 三、測量磁吹避雷器的交流電導電流; 四、測量金屬氧化物避雷器的持續(xù)電流; 五、測量金屬氧化物避雷器的工頻參考電壓或直流參考電壓; 六、測量FS型閥式避雷器的工頻放電電壓; 七、檢查放電記數器動作情況及避雷器基座絕緣。 第20.0.2條 測量絕緣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閥式避雷器如FZ型,磁吹避雷器如FCZ及FCD型和金屬氧化物避雷器的絕緣電阻值,與出廠試驗值比較應無明顯差別; 二、FS型避雷器的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2500MΩ。 第20.0.3條 測量電導或泄漏電流,并檢查組合元件的非線性系數,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常溫下避雷器的電導或泄漏電流試驗標準,應符合表20.0.3-1~20.0.3-4或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表20.0.3-1 FZ型避雷器的電導電流值 額定電壓(kV) 3 6 10 15 20 30 試驗電壓(kV) 4 6 10 16 20 24 電導電流(μA) 400~650 400~600 400~600 400~600 400~600 400~600 表20.0.3-2 FS型避雷器的電導電流值 額定電壓(kV) 3 6 10 試驗電壓(kV) 4 7 11 電導電流(μA) 不應大于10 表20.0.3-3 FCD型避雷器的電導電流值 額定電壓(kV) 3 4 6 10 13.2 15 試驗電壓(kV) 3 4 6 10 13.2 15 電導電流(μA) FCD1、FCD3型不應大于10 FCD型為50~100,FCD2型為5~20 表20.0.3-4 FCZ型避雷器的電導電流值 型 號 FCZ3-35 FCZ3-35L FCZ-30DT FCZ1-110J FCZ2-110 FCZ3-110 FCZ3-110J 額定電壓(kV) 35 35 35 110 110 110 110 試驗電壓(kV) 50 50 18 100 100 140 110 電導電流(μA) 250~400 250~400 150~300 500~700 400~600 250~400 250~400 型 號 FCZ1-220J FCZ2–220 FCZ3-220J FCZ1-330J FCZ-500J FCX-500J 額定電壓(kV) 220 220 220 330 500 500 試驗電壓(kV) 100 100 110 160 160 180 電導電流(μA) 500~700 400~600 250~400 500~700 1000~1400 500~800 注:①FCZ3-35在海拔4000m及以上時,直流試驗電壓值應為60kV。 ②FCZ3-35L在海拔2000m以上時,直流試驗電壓值應為60kV。 ③FCZ-30DT適用于熱帶多雷地區(qū)。 二、FS型避雷器的絕緣電阻值不小于2500MΩ時,可不進行電導電流測量。 三、同一相內串聯組合元件的非線性系數差值不應大于0.04。 FZ型避雷器非線性系數α的值應按下式計算: (20.0.3-1) 式中U2——表20.0.3-1的元件直流試驗電壓值,U1值為U2值的50%; I1、I2——在試驗電壓U1和U2下測得的電導電流。 四、測量時若整流回路中的波紋系數大于1.5%時,應加裝濾波電容器,可為0.01~0.1μF,試驗電壓應在高壓側測量。 第20.0.4條 測量電壓為110kV及以上的磁吹避雷器在運行電壓下的交流電導電流,測得數值應與出廠試驗值比較無明顯差別。 第20.0.5條 測量金屬氧化物避雷器在運行電壓下的持續(xù)電流,其阻性電流或總電流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20.0.6條 測量金屬氧化物避雷器的工頻參考電壓或直流參考電壓,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金屬氧化物避雷器對應于工頻參考電流下的工頻參考電壓,整支或分節(jié)進行的測試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二、金屬氧化物避雷器對應于直流參考電流下的直流參考電壓,整支或分布進行的測試值,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20.0.7條 FS型閥式避雷器的工頻放電電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FS型閥式避雷器的工頻放電電壓,應符合表20.0.7的規(guī)定; 二、有并聯電阻的閥式避雷器可不進行此項試驗。 表20.0.7 FS型閥式避雷器的工頻放電電壓范圍 額定電壓(kV) 3 6 10 放電電壓的有效值(kV) 9~11 16~10 26~31 第20.0.8條 檢查放電記數器的動作應可靠,避雷器基座絕緣應良好。 第二十一章 電 除 塵 器 第21.0.1條 電除塵器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整流變壓器及直流電抗器鐵芯穿芯螺栓的絕緣電阻; 二、測量整流變壓器高壓繞組及其直流電抗器繞組的絕緣電阻及直流電阻; 三、測量整流變壓器低壓繞組的絕緣電阻及其直流電阻; 四、油箱中絕緣油的試驗; 五、絕緣子及瓷套管的絕緣電阻測量和交流耐壓試驗; 六、測量電力電纜絕緣電阻; 七、電力電纜直流耐壓試驗及泄漏電流測量; 八、空載升壓試驗; 九、電除塵器振打裝置的電氣設備試驗; 十、測量接地電阻。 第21.0.2條 測量整流變壓器及直流電抗器鐵芯穿芯螺栓的絕緣電阻,應按本標準第6.0.10條規(guī)定在器身檢查時進行。 第21.0.3條 在器身檢查時測量整流變壓器高壓繞組及直流電抗器繞組的絕緣電阻和直流電阻,其直流電阻值應與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或同型號產品的電阻值相比無明顯差別。 第21.0.4條 測量整流變壓器低壓繞組的絕緣電阻和直流電阻,其直流電阻值應與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或同型號產品的電阻值相比無明顯差別。 第21.0.5條 油箱中絕緣油的試驗,應按本標準第十九章“絕緣油”的規(guī)定進 行。 第21.0.6條 絕緣子及瓷套管的絕緣電阻測量和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 定: 一、采用2500V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 二、交流耐壓試驗電壓應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21.0.7條 測量電纜線芯對地的絕緣電阻。 第21.0.8條 電力電纜直流耐壓試驗及泄漏電流測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直流耐壓試驗應根據選用的電纜型號及規(guī)格,按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進 行; 二、對工作電壓為直流75kV的電除塵器使用的電纜,現場試驗電壓值可為直流150kV,即2倍電纜工作電壓,試驗持續(xù)時間10min。 第21.0.9條 空載升壓應能達到產品技術條件規(guī)定的允許值,且無放電現象。 第21.0.10條 電除塵器振打裝置的電氣設備試驗,可按本標準有關章節(jié)的規(guī)定進行。 第21.0.11條 測量電除塵器本體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Ω。 第二十二章 二 次 回 路 第22.0.1條 測量絕緣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小母線在斷開所有其它并聯支路時,不應小于10MΩ; 二、二次回路的每一支路和斷路器、隔離開關的操動機構的電源回路等,均不應小于1MΩ。在比較潮濕的地方,可不小于0.5MΩ。 第22.0.2條 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試驗電壓為1000V。當回路絕緣電阻值在10MΩ以上時,可采用2500V兆歐表代替,試驗持續(xù)時間為1min; 二、48V及以下回路可不作交流耐壓試驗; 三、回路中有電子元器件設備的,試驗時應將插件拔出或將其兩端短接。 注:二次回路是指電氣設備的操作、保護、測量、信號等回路及其回路中的操動機構的線圈、接觸器、繼電器、儀表、互感器二次繞組等。 第二十三章 1kV及以下配電裝置和饋電線路 第23.0.1條 測量絕緣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配電裝置及饋電線路的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0.5MΩ; 二、測量饋電線路絕緣電阻時,應將斷路器、用電設備、電器和儀表等斷開。 第23.0.2條 動力配電裝置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述規(guī)定: 試驗電壓為1000V。當回路絕緣電阻值在10MΩ以上時,可采用2500V兆歐表代替,試驗持續(xù)時間為1min。 第23.0.3條 檢查配電裝置內不同電源的饋線間或饋線兩側的相位應一致。 第二十四章 1kV以上架空電力線路 第24.0.1條 1kV以上架空電力線路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絕緣子和線路的絕緣電阻; 二、測量35kV以上線路的工頻參數; 三、檢查相位; 四、沖擊合閘試驗; 五、測量桿塔的接地電阻。 第24.0.2條 測量絕緣子和線路的絕緣電阻,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絕緣子的試驗應按本標準第十六章的規(guī)定進行; 二、測量并記錄線路的絕緣電阻值。 第24.0.3條 測量35kV以上線路的工頻參數可根據繼電保護、過電壓等專業(yè)的要求進行。 第24.0.4條 檢查各相兩側的相位應一致。 第24.0.5條 在額定電壓下對空載線路的沖擊合閘試驗,應進行3次,合閘過程中線路絕緣不應有損壞。有條件時,沖擊合閘前,35kV以上線路宜先進行遞升加壓試驗。 第24.0.6條 測量桿塔的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設計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五章 接 地 裝 置 第25.0.1條 電氣設備和防雷設施的接地裝置的試驗項目和標準,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 第二十六章 低 壓 電 器 第26.0.1條 低壓電器的試驗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測量低壓電器連同所連接電纜及二次回路的絕緣電阻; 二、電壓線圈動作值校驗; 三、低壓電器動作情況檢查; 四、低壓電器采用的脫扣器的整定; 五、測量電阻器和變阻器的直流電阻; 六、低壓電器連同所連接電纜及二次回路的交流耐壓試驗。 注:①低壓電器包括電壓為60~1200V的刀開關、轉換開關、熔斷器、自動開關、接觸器、控制器、主令電器、起動器、電阻器、變阻器及電磁鐵等。 ②對安裝在一、二級負荷場所的低壓電器,應按本條第二、三、四款的規(guī)定進行。 第26.0.2條 測量低壓電器連同所連接電纜及二次回路的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1MΩ;在比較潮濕的地方,可不小于0.5MΩ。 第26.0.3條 電壓線圈動作值的校驗,應符合下述規(guī)定: 線圈的吸合電壓不應大于額定電壓的85%,釋放電壓不應小于額定電壓的5%;短時工作的合閘線圈應在額定電壓的85%~110%范圍內,分勵線圈應在額定電壓的75%~110%的范圍內均能可靠工作。 第26.0.4條 低壓電器動作情況的檢查,應符合下述規(guī)定: 對采用電動機或液壓、氣壓傳動方式操作的電器,除產品另有規(guī)定外,當電壓、液壓或氣壓在額定值的85%~110%范圍內,電器應可靠工作。 第26.0.5條 低壓電器采用的脫扣器的整定,應符合下述規(guī)定: 各類過電流脫扣器、失壓和分勵脫扣器、延時裝置等,應按使用要求進行整定,其整定值誤差不得超過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26.0.6條 測量電阻器和變阻器的直流電阻值,其差值應分別符合產品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第26.0.7條 低壓電器連同所連接電纜及二次回路的交流耐壓試驗,應符合下述規(guī)定: 試驗電壓為1000V。當回路的絕緣電阻值在10MΩ以上時,可采用2500V兆歐表代替,試驗持續(xù)時間為1min。 附錄一 高壓電氣設備絕緣的工頻耐壓試驗電壓標準 附表1.1 高壓電氣設備絕緣的工頻耐壓試驗電壓標準 額定電壓 (kV) 最高工作電壓 (kV) 1min工頻耐受電壓(kV)有效值 油浸電力變壓器 并 聯電抗器 電 壓互感器 斷路器、電流互感器 干式電抗器 穿墻套管 支柱絕緣子、隔離開關 干式電力變壓器 純瓷和純瓷充油絕緣 固體有機絕緣 出廠 交接 出廠 交接 出廠 交接 出廠 交接 出廠 交接 出廠 交接 出廠 交接 出廠 交接 出廠 交接 3 6 10 15 20 35 63 110 220 330 500 3.5 6.9 11.5 17.5 23.0 40.5 69.0 126.0 252.0 363.0 550.0 18 25 35 45 55 85 140 200 395 510 680 15 21 30 38 47 72 120 170 335 433 578 18 25 35 45 55 85 140 200 395 510 680 15 21 30 38 47 72 120 170 335 433 578 18 23 30 40 50 80 140 200 395 510 680 16 21 27 36 45 72 126 180 356 459 612 18 23 30 40 50 80 140 185 395 510 680 16 21 27 36 45 72 126 180 356 459 612 18 23 30 40 50 80 140 185 395 510 680 18 23 30 40 50 80 140 185 395 510 680 18 23 30 40 50 80 140 185 360 460 630 18 23 30 40 50 80 140 185 360 460 630 18 23 30 40 50 80 140 185 360 460 630 16 21 27 36 45 72 126 180 356 459 612 25 32 42 57 68 100 165 265 450 25 32 42 57 68 100 165 265 450 10 20 28 38 50 70 8.5 17.0 24 32 43 60 注:①上表中,除干式變壓器外,其余電氣設備出廠試驗電壓是根據現行國家標準《高壓輸變電設備的絕緣配合》; ②干式變壓器出廠試驗電壓是根據現國家《干式電力變壓器》; ③額定電壓為1kV及以下的油浸電力變壓器交接試驗電壓為4kV,干式電力變壓器為2.6kV; ④油浸電抗器和弧線圈采用油浸電力變壓器試驗標準。 附錄二 電機定子繞組絕緣電阻值換算至運行溫度時的換算系數 附表2.1 電機定子繞組絕緣電阻值換算至運行溫度時的換算系數 定子繞組溫度(℃) 70 60 50 40 30 20 10 5 換算系數K 熱塑性絕緣 1.4 2.8 5.7 11.3 22.6 45.3 90.5 128 B級熱固性絕緣 4.1 6.6 10.5 16.8 26.8 43 68.7 87 本表的運行溫度,對于熱塑性絕緣為75℃,對于B級熱固性絕緣為100℃。 當在不同溫度測量時,可按上表所列溫度換算系數進行換算。例如某熱塑性絕緣發(fā)電機在t=10℃時測得絕緣電阻值為100MΩ,則換算到t=75℃時的絕緣電阻值為100/K=100/90.5=1.1MΩ。 也可按下列公式進行換算: 對于熱塑性絕緣 對于B級熱固性絕緣 式中 R——繞組熱狀態(tài)的絕緣電阻值; Rt——當溫度為t℃時的繞組絕緣電阻值; t——測量時的溫度。 附錄三 油浸電力變壓器繞組直流泄漏電流參考值 附表3.1 油浸電力變壓器繞組直流泄漏電流參考值 額定電壓(kV) 試驗電壓峰值(kV) 在下列溫度時的繞組泄漏電流值(μA)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2~3 6~15 20~35 63~330 500 5 10 20 40 60 11 22 33 33 20 17 33 50 50 30 25 50 74 74 45 39 77 111 111 67 55 112 167 167 100 83 166 250 250 150 125 250 400 400 235 178 356 570 570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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