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礦用隔爆型LED巷道(應急照明)燈DGS30/127L(A)作為礦井照明燈具,主要適用在具有甲烷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煤礦巷道、硐室、高瓦斯隧道、中心變電所。泵房等場所作應急照明使用。
二,本燈具分為兩部分組成,照明部分,安裝在燈具的上部,主要負責照明。應急部分由燈具下部的鎮(zhèn)流器組成,內(nèi)部裝有應急裝置的應急電池,主要負責供電。
三,本應急照明燈應在安全場所充電,充電完成后把充電螺絲擰上后方可用于井下照明使用。嚴禁在井下充電,未使用時,應關閉照明開關。
四,每次充電時間:12-24小時
放電時間:5-6小時
重要:9.6公斤
尺寸:490*37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