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責任人協議流程_英代流程_亞馬遜英國站產品審核類目審核恢復
CPSC: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 消費品安全**;歐洲**近發(fā)出一份文件,分析英國脫歐對非食品及非農產品的影響。該文件針對英國脫歐后才投放到歐盟27國市場的產品進行探討,特別涉及識別經濟營運商(如進口商)及產品合規(guī)等事宜。
文件探討的歐盟產品法例適用于多類消費品,包括電器及電子設備、紡織品、玩具、化妝品及煙火,咨詢歐盟是一個擁有5億消費者的單一貨品市場,其主要目標是確保貨品可以在其市場內自由流動,并訂立嚴格的消費者安全及環(huán)保標準。
不過,英國脫歐迫近,該國離開歐盟之后所引發(fā)的法例問題值得注視。歐委會上述文件就法律層面分析若干。
英國與歐盟簽訂的脫歐協議或許設有過渡期,但英國脫離歐盟后不論是涉及供消費者或供人士使用的產品,相關的歐盟法例將不再適用于英國,這種情況將對投放到歐盟27國市場的產品有所影響。
這些法例包括限制電器及電子設備使用有害物質的指令(RoHS)、電池指令、環(huán)保設計指令、玩具安全指令、紡織纖維名稱及相關的紡織產品標簽標記規(guī)例,以及鞋履主要部件所用物料標簽指令。
根據歐盟的產品法例,進口商指設在歐盟并把來自*三國或地區(qū)的貨品投放到歐盟市場的經濟營運商。
英國脫歐后,設在英國的生產商或進口商將不再視為設在歐盟的經濟營運商。因此,在英國脫歐前,設在歐盟27國的經濟營運商把英國產品投放到歐盟會視為歐盟經銷商,但之后會視為進口商經濟營運商遵守與進口商相關的特定責任,這些責任有別于經銷商的責任。
此外,歐盟現行的產品法例未有規(guī)定生產商在歐盟委任授權代表。不過,若生產商選擇委任授權代表,法例便要求該授權代表須設在歐盟。授權代表由歐盟或非歐盟生產商委任,代表該生產商處理行政事務。不過,歐盟某些法例卻規(guī)定,生產商委任授權代表(如規(guī)管醫(yī)療一設備的法例)或責任人(規(guī)管化妝品的安全規(guī)例),而這些授權代表及責任人設在歐盟。
根據歐盟的產品法例,英國脫歐后,設在英國的授權代表或責任人不再視為設在歐盟的授權代表或責任人。因此,香港商家應確保,英國脫歐后,他們委任的授權代表或責任人是設在歐盟27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