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障車主要是由:底盤、起重裝置、托舉牽引裝置、液壓系統(tǒng)、電控系統(tǒng)、車體與工具箱等組成,具有起吊、拽拉和托舉牽引等多項功能,適用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的清障作業(yè)。
清障車的用途 清障車是為保證道路暢通而設計的專用工程車輛,是繁華市區(qū)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重要裝備。它能夠快速、及時、安全地清除道路上的事故、故障、違章車輛,疏導道路交通的特種車輛。
第一、清障車按結構型式一般分為托吊分離型清障車、托吊聯(lián)體型清障車、平板型清障車、普通型四大系列。其中托吊分離型清障車包含吊臂旋轉清障車和不旋轉清障車兩種型式。
第二、人們常說的3噸清障車、5噸清障車、8噸清障車、20噸清障車等等規(guī)格的清障車,實際上是指該種清障車采用的底盤的承載能力的等級。它與被牽引車輛總質量在能力上有一定的關系,但無必然的聯(lián)系,噸位越大,清障車的作業(yè)能力也相應要大。
第三、清障車在將被托(拖)車輛清離現(xiàn)場時,一般采用托牽和拖牽兩種方法。托牽就是利用清障車的托臂將被托車托起而牽引行駛。拖牽即人們常說的硬拖,就是利用清障車將被拖車硬連接牽引行駛。
其中,清障車的托牽能力要符合以下兩點條件。
1、托臂托舉重量不大于該清障車的額定托舉質量,且隨著托臂伸長,其托舉重量逐步減少。
2、額定托牽質量不得超過其最大總質量。即被托牽的車輛總質量不得超過清障車的最大總質量。比如5140TQZ清障車,在托牽時,被托牽的車輛總質量首先不得超過14噸,且還要看托臂托舉點的重量是否在額定托舉質量范圍內。清障車的拖牽能力與清障車的最大總質量及發(fā)動機功率有關。GB7258《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3.6條規(guī)定, 機動車的比功率應不小于4.8kW/t,清障車拖牽能力要符合此規(guī)定。
比如說一臺5140TQZ清障車,其最大總質量G=14000kg, 發(fā)動機功率為132 kW,那么清障車的拖牽質量G*要符合:G+G*≤132/4.8X1000, 即G*≤13500 kg。 從以上結果看出,由于底盤設計時考慮到承載與發(fā)動機的匹配性,改裝后的清障車拖牽與托牽能力基本一樣。為了安全,應按此規(guī)定使用。
第四、車的操作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使用及延長清障車的使用壽命。
清障車的市場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fā)展,公路建設突飛猛進,里程不斷增加,我國“五縱七橫”公路主干線將基本建成。
可現(xiàn)有的清障車很難完成托牽清障,嚴重影響了交通。有清障車生產商希望通過加大底盤噸位來解決這一問題,但托牽能力提高有限,而車價成數倍增長,影響了用戶的經濟效益。因此,市場呼喚托舉和托牽能力大的清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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